一、基本條件:
1、營區地面越平坦越好,表土需雨水易於滲透。
2、營區內不得有任何危害露營者安全之潛在危險。
3、進出營區道路必須夠寬以讓露營車(拖車)會車行駛;出入口的設計須避免進出車輛發生碰撞意外
4、營區四周必須有自然或人為的圍籬設施。
5、營區內的道路須有堅硬的路基,路面需平整。
6、管理中心應設於全營區最佳視野處,如果管理中心非位於營區入口處,則入口處必須另外設置接待室。
7、入口處於晚間必須明亮。
二、營位空間:
1、為吸引來客,營區至少有20個營位(帳棚或拖車與牽引車)。
2、每一營位面積至少要100平方公尺。
三、供水:
1、營區內必須提供每人每日30公升的飲用水(烹飪及洗滌),另須提供等量之一般用水(衛浴或其他用途)。
2、每一供水處之設施必須完好。
四、衛生設備:
1、洗臉盆(洗手台):
A、每二十人至少提供一個洗臉盆(洗手台),而且每一營位離最近的洗臉盆(洗手台)不得超過200公尺。
B、洗臉盆(洗手台)應男女分別、標示使用,同時不得自外面看見裡面。
C、每一洗臉盆(洗手台)須有一面鏡子 ,一個小檯面(或籃子)及一個用來清潔臉盆的刷子。
D、每一洗臉盆(洗手台)須具備冷熱水。
E、牆面及地板須貼磁磚,二個洗臉盆(洗手台)之間須有小屏風予以間隔。
2、淋浴室:
A、每50人至少要有一間提供冷熱水的淋浴室
B、淋浴室中之小隔間,其地面須貼磁磚且牆面也要類似之材質。
C、淋浴室中需附有掛鉤之更衣室。
3、廁所:
A、每30位男性或每20位女性至少要有一間廁所;男士小便斗之數量頂多設置25﹪至2倍。且離營位之距離不得超過100公尺。
B、廁所須男女分開、分別標示。
C、廁所須磁製馬桶附可洗式坐墊及刷子,並提供足夠的衛生紙。
4、其他、
A、每50人應設一個電源插座(附小檯面及鏡子),電壓應標示清楚。
B、在建築物內須有一個提供冷熱水的濯足處。
C、至少要有一個專供兒童使用之廁所及洗臉盆。
5、共通要求:
A、衛生間一定要有完善的通風設備。
B、白晝採光須良好、晚上照明須夠明亮、室外照明須安全。
五、衛生:
1、廢棄物的處理:
A、污水處理的設備須設計為能完全處理廢水及穢水。
B、廢水傾倒裝置(至少每50車位或每1車位應有1個)應能連結至露營車或拖車上,以利處理露營車(或拖車)的廢水排放。
C、每50個車位至少要有一個供處理穢水的傾倒裝置。
2、垃圾桶:
A、垃圾桶需提供每人每日4公升的垃圾容量。
B、垃圾桶必須加蓋並經常清理。
3、傳染性疾病:
營地管理者在發現員工或露營者發生傳染性疾病時,有義務通報有關當局。
4、食品:
有關食品的品質、儲藏方式、及銷售的規定須受到有關當局的監督。
5、營區守則:
有關衛生的規定,必須是營區守則不可或缺的一部分;這些規定不但要以多國語言印刷,而且要讓營地使用者易懂易讀。
六、急救:
1、為處理急救,營地應提供充分的醫藥及設備。
2、近水營地須備有足量的救生設備;急救方法應標示於明顯易見之處。
3、滅火器應放置於明顯易取之處,每個滅火器應附多國語言操作說明。
七、一般設備:
1、在適當之建築區域或屋外至少每100人須提供一座洗衣槽。
2、每50人須提供一個洗滌碗盤的洗滌槽。
3、免費提供熨斗及燙衣板給露營者。
4、營區中需要有一個郵筒,每天最少收信二次,及提供電話。
5、在營區內需供應生鮮食品。
6、至少每50人,需備有一座電器或瓦斯的爐具。
7、為方便拖車或露營車內電器用品之用電,應儘可能裝設與拖車上相同之插座。
8、應提供水泥平台,以供露營者清洗車輛之用,在清洗區域內應有水龍頭、排水孔、及一條8公尺以上之水管。
八、娛樂:
1、營區內應有非常安全之區域作為兒童遊戲之用;應設有3種以上遊戲器材。相同模式,也需提供給成人從事正當娛樂的區域。
2、具有機能性裝備之娛樂室,不但要提供使用外,更不得以銷售飲料當作入場費。